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县级)

基本编码:000163103002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201408N4000163103002

事项版本:1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8号济南市天桥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分厅综合服务专区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8号济南市天桥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分厅综合服务专区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1-8508567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附件第42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边远地区和人员进出边境管理区较多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由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签发。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第三章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户籍地派出所核发或相关政府部门核发
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受理审批部门提供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docx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docx
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原件 2 纸质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受理申请 -
审核 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
发证 发证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503房间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98号济南市天桥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分厅综合服务专区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1-85085678

投诉方式

  • 电话:0531-8508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