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 月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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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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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录入国家扶助信息系统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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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口厅发〔2008〕2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上报、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掌握专项资金运行情况、档案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 第六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分为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并公示、省地备案五个步骤。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申报材料 | 0 |
审查 | 审核材料 | 0 |
办结 | 审核材料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 | 0531-85931653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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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