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基本编码:370523007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5MB2865876A4370523007001

事项版本:12409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 月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录入国家扶助信息系统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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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令号(文号) 人口厅发〔2008〕2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上报、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掌握专项资金运行情况、档案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 第六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分为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并公示、省地备案五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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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申报材料 0
审查 审核材料 0
办结 审核材料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 0531-8593165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台
    电话:0531-81601566;0531-816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