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372023068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400419032395372023068001

事项版本:1241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振兴街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237号振兴街综合惠民中心一楼南侧大厅4号一窗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审核条件是否符合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二孩、三孩家庭申领育儿补贴人员公示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237号振兴街惠民楼一楼南厅3号窗口
电话:0531-8708202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济南市二孩、三孩生育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济卫发〔2023〕2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三、申请流程 育儿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报原则实施, 申报登记属地为 该子女户籍地。资料提交由线上、线下相结合,其中,基本资料 以线上提交为主。特殊情况家庭(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带入现家庭、 收养子女) 补充资料需到属地街道(镇) 现场提交。 (一) 线上提交基本资料 1.申请人应为该子女跟随落户的父亲或母亲,要根据系统提 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户口簿(含家庭索引页、跟随 落户方父母及该子女页)、该子女社会保障卡和现家庭所有子女出 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申请人要同时对提交信息做真实性承诺。 2.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出生的,提交申请时 间在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自 2023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出 生的,申请人应在该子女出生后及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以免影 响补贴金及时发放。 3.对不满 3 周岁并正在领取该项补贴期间,出现该子女夭折、 户籍迁移(市内迁移、迁出市外) 或社会保障卡补换等情况,申 请人应及时在线上或到属地街道(镇) 提交变更资料。 (二) 现场提交补充资料 对下列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及时到户籍属地街道(镇) 提交 核实以下资料: 1.再婚家庭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2.收养子女家庭需提交合法收养证件。 3.生父母死亡的,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相关授权监护的法律文书。 四、资格审核 审核分为资格初核、复审、公示、比对四个阶段。 (一)初核。申请人提交申报信息时系统自动核验提示,特 殊情况需到现场审核的应及时办理。 (二) 复审。育儿补贴项目由属地街道(镇) 对申请人资格 情况及时确认,并及时完成复审工作。育儿生活补贴项目申请 人资格由系统从大数据中提取确认。 (三) 公示。复审资格确认后,各区县负责在官网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比对。根据大数据进行全过程的比对核验,对风险数 据提示资格质疑, 由属地街道(镇) 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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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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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济南市二孩、三孩生育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济卫发〔2023〕2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三、申请流程育儿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报原则实施,申报登记属地为该子女户籍地。资料提交由线上、线下相结合,其中,基本资料以线上提交为主。特殊情况家庭(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带入现家庭、收养子女)补充资料需到属地街道(镇)现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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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相关生育政策规定的济南市户籍家庭中新出生的二孩或三孩(一下称“该子女”),且该子女具有济南市户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再婚家庭提供)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制式 申请人自备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判决书.jpg 判决书.jpg
父母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制式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jpg 身份证.jpg
父母结婚证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制式 政府部门核发 民政部门核发 结婚证.jpeg 结婚证.jpeg
跟随落户户口簿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制式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户口簿.jpeg 户口簿.jpeg
社保卡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核发 保障卡.jpg 保障卡.jpg
出生证明和现家庭其他实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0 电子 其他 助产机构核发 系统上传示例(出生医学证明).jpg 系统上传示例(出生医学证明).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资格审核 由属地街道(镇) 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情况及时确认。 1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0531-8758964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
解答 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包含家庭索引页、跟随落户方父母及该子女页)、该子女社会保障卡、现家庭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237号振兴街惠民楼一楼南厅3号窗口
    电话:0531-8708202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237号振兴街惠民楼一楼南厅3号窗口
    电话:0531-870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