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自然资源局4楼412室;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35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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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8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上门服务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贡献奖励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4楼412室;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35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41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第二款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第二款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贡献奖励申报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进行总结说明 | 是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奖励申报材料(范本).docx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奖励申报材料.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 | 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单位进行评定 | 18 |
承办人查看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查看。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 0531-8758964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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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济南市槐荫区自然资源局4楼412室;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35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41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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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自然资源局4楼420房间
电话:0531-8758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