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槐荫区农业农村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农业农村局12楼1226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7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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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外国人在我省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表.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外国人在我省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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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农业农村局12楼1226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7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239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省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报告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按照示例样表填报申请报告 | 是 | 申请报告.png | 申请报告.doc |
外国人在我省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下载“空白样表”,并参照“示范文本”填写。申请人填写内容请用电脑填报并打印后签字盖章,上传扫描件或清晰的图片。 | 是 | 外国人在我省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表.jpg | 外国人在我省进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考察审批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 1 |
审核 | 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审查申请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提出办理建议。 | 2 |
办结 | 根据审核意见,制作《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并寄出。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 0531-8758964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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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农业农村局12楼1226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7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239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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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农业农村局13楼1324室
电话:0531-87589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