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在线预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1楼1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居民身份证发还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1楼1号窗口 电话:振兴街派出所(合并青年公园派出所) 0531-85085406 道德街派出所(合并南辛庄派出所) 0531-85085414 西市场派出所 0531-58225328 营市街派出所(合并中大槐树派出所) 0531-87959800 张庄派出所 0531-87037131 吴家堡派出所 13285316643 匡山派出所 18560179573 段店北路派出所 0531-87981090 美里湖派出所 16615778136 兴福派出所 0531-87500193 腊山派出所 0531-69902512 玉清湖派出所 0531-8508545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5〕3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规范丢失招领程序。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5〕3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规范丢失招领程序。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发还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申请 | 申请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 1 |
受理 | 受理 | 0 |
发还 | 居民身份证发还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 0531-8758964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 0531-8503006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1楼1号窗口
电话:振兴街派出所(合并青年公园派出所) 0531-85085406 道德街派出所(合并南辛庄派出所) 0531-85085414 西市场派出所 0531-58225328 营市街派出所(合并中大槐树派出所) 0531-87959800 张庄派出所 0531-87037131 吴家堡派出所 13285316643 匡山派出所 18560179573 段店北路派出所 0531-87981090 美里湖派出所 16615778136 兴福派出所 0531-87500193 腊山派出所 0531-69902512 玉清湖派出所 0531-85085457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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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1楼1号窗口
电话:0531-8508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