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6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放射诊疗许可证.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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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6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229(业务咨询电话);0531-87589976(窗口咨询电话)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第46号令)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 (二)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 (三)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 (四)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五) 发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 (六) 发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示例样表).doc | 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空白表格).doc |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示例样表).doc |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空白表格).doc |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 | 是 |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示例样表).jpg |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空白表格).jpg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 | 是 |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示例样表).jpg | 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空白表格).jpg |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示例样表).doc |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空白表格).doc |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示例样表).doc |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空白表格).doc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 是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示例样表).jpg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空白表格).jpg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 是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示例样表).jpg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空白表格).jpg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记录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记录(示例样表).docx | 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记录(空白表格).docx |
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通过认证的、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 是 | 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示例样表).jpg | 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空白表格).jpg |
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报告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报告(示例样表).doc | 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报告(空白表格).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材料是否齐全 | 1 |
审核 | 审核材料 | 2 |
办结 | 通过《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 0531-8758964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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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6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229(业务咨询电话);0531-87589976(窗口咨询电话)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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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213室
电话:0531-5862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