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人社服务大厅1-6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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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一楼大厅人社局服务1-6窗口 电话:0531-82721355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厅发〔2022〕2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条 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长期居住在参保地以外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居住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工伤职工原则上应在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如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转诊转院。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厅发〔2022〕2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条 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长期居住在参保地以外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居住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工伤职工原则上应在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如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由协议机构提出意见,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转诊转院。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示例范本).docx |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登记备案 | 0 |
审核 | 审核备案信息 | 0 |
受理 |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 0531-8758964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长清区中川街文昌街道办事处院内;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何办理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 |
解答 | 网上办理或者携带《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108室办理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一楼大厅人社局服务1-6窗口
电话:0531-82721355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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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一楼大厅人社局服务1-6窗口
电话:0531-8272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