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715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与威海路交叉口南侧80米,“齐鲁之窗”省市区一体化市民服务中心1-4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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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7楼715办公室 电话:0531-87589734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0号通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0号通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宗教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宗教团体变更申请(含: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宗教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住所的提供住所证明,即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三种形式之一)。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变更法人申请.JPG | 宗教团体变更登记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经审核同意 | 8 |
受理 | 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办理范围进行审核 | 2 |
申请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长清区中川街文昌街道办事处院内;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1414室 | 0531-8758964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宗教团体信息变更,应当向哪一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解答 | 宗教团体变更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民族宗教事务局7楼715办公室
电话:0531-87589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