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丧葬补助的给付

基本编码:370524037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52645W4370524037001

事项版本:12402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腊山路4号办公楼2楼201室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丧葬补助给付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王府庄777号济南市槐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楼5号窗口
电话:0531-87522684;0531-8705208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发〔1982〕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离休干部去世后,其丧葬、抚恤等按同职级在职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发〔1981〕39号
具体规定内容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发〔1981〕3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 退休干部去世后,当月的退休生活费照发,从下个月起停发退休生活费。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国家机关相当职级干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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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国发〔1982〕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离休干部去世后,其丧葬、抚恤等按职级在职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自备 身份证.png 身份证.png
军休干部遗属关系情况说明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军休干部遗属关系情况说明-示例.docx 军休干部遗属关系情况说明-空白.docx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或退休审批报告表或户口本 复印件 1 纸质 A4 其他 户口本或户籍底档需申请人自备,安置去向审定表或离退休审批报告表可由军休机构提供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或退休审批报告表或户口本.doc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或退休审批报告表或户口本.doc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按政府部门核发材料要求 政府部门核发 由卫健、民政或公安部门出具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示例样表.doc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火化证明-空白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提交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丧葬补助申领的相关材料 0
受理 审核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丧葬费申领材料 0
审核 审核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申请材料 10
办结 审核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申请材料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济宁路399号济南市槐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楼2号窗口 0531-8758964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受理条件是什么
解答 申请人应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遗属;有多名遗属的应就丧葬补助领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王府庄777号济南市槐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楼5号窗口
    电话:0531-87522684;0531-8705208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腊山路4号(二楼办公室201室)
    电话:0531-8758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