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基本编码:37012000400001

实施编码:11370104MB286870024370120004000

事项版本:4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济南市槐荫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D区综合服务6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政务中心1226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6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239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根据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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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根据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省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省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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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根据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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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出售、购买、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或稳定;^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场所所有权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自备,自有房: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村集体: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者村委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租赁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租赁协议 场所所有权证明.jpg 场所所有权证明.jpg
物种引进协议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向物种来源方要求提供,①应当注明引进的物种、数量或重量(数量或重量不可以超过物种来源方证件中对应的数量或重量) ②交易双方应当签字/盖章 ③应当签订协议的日期 物种引进协议.jpg 物种引进协议.jpg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png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docx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jpg 营业执照.jpg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身份证.jpg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身份证.jpg
物种来源方合法证件(经营利用证和人工繁育证的正、副本、物种情况页及营业执照)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物种来源方合法证件(经营利用证和人工繁育证的正、副本、物种情况页及营业执照).pdf 物种来源方合法证件(经营利用证和人工繁育证的正、副本、物种情况页及营业执照).pdf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1
审核 工作人员通过审查申请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提出办理建议。 2
办结 根据审核意见,制作《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并寄出。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济宁路399号济南市槐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楼2号窗口 0531-8758964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政务中心1226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6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239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槐荫区农业农村局13楼1324室
    电话:0531-87589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