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基本编码:37203602700501

实施编码:11370104MB2867177M4372036027005

事项版本:1244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5号医保服务大厅1-3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符合办理条件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5号医保服务大厅1-3号窗口
电话:0531-5869260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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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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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参保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发生变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社会保障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人社部门合法 社会保障卡 (示例样表).jpeg 社会保障卡(空白表格).jpeg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样表医保部门提供,填写完毕后提交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示例范本).docx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空白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反馈办理结果 0
受理 省医保中心受理审核 0
申请 单位或个人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变更登记;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济宁路399号济南市槐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楼2号窗口 0531-8758964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时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解答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5号医保服务大厅1-3号窗口
    电话:0531-5869260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5号医保服务大厅1-3号窗口
    电话:0531-8758893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