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槐荫区应急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51号槐荫区应急管理局1618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13号应急管理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人工爆破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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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51号槐荫区应急管理局1618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13号应急管理窗口 电话:0531-8758900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为避免人工爆破造成地震误传事件,一次齐发爆破用药量相当于四吨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的,爆破单位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的同时,必须向爆破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为避免人工爆破造成地震误传事件,一次齐发爆破用药量相当于四吨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的,爆破单位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的同时,必须向爆破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次齐发爆破用药量相当于四吨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纸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png | 身份证.png |
人工爆破备案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纸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人工爆破备案申请(示例样表).docx | 人工爆破备案申请(示例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审核完成后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0 |
受理 | 初审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 | 0 |
审核 | 审查申请材料,完成审核工作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咨询电话是多少 |
解答 | 0531-87589009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51号槐荫区应急管理局1618室;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13号应急管理窗口
电话:0531-8758900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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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51号槐荫区应急管理局307室
电话:0531-8758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