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新建炼化、钢铁、焦化、水泥、轮胎项目)

基本编码:370104050371004005003

实施编码:11370104MB2867871T4371004005003

事项版本:7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1号窗口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等不属于办理事项的审批环节,其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网站下载、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1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965 0531-87589582
网址:http://zwfw.sd.gov.cn/sdzw/zxts/consult_index.do?orgcode=SD370000FG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发〔2004〕2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部分(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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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7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令号(文号)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非禁止类投资项目(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工作人员在线审核 申报内容是否符合省级备案标准 0.5个工作日 提交处长审核
处长审核 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省级备案标准要求 0.5个工作日 确认同意备案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642室 0531-8758946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0531-85030065(槐荫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项目是否备案成功
解答 是否打印备案证明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1号窗口
    电话:0531-87589965 0531-87589582
    网址:http://zwfw.sd.gov.cn/sdzw/zxts/consult_index.do?orgcode=SD370000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