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基本编码:37307200400102

实施编码:11370104307234442K4373072004001

事项版本:1243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3号综合受理窗口;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公寓一号楼8楼813室。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样本)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样本).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3号综合受理窗口;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公寓一号楼8楼813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公寓一号楼8楼813室
电话:0531-870633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备案变更。必要时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取消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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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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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自动售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令号(文号) 鲁药监规〔2024〕10号
具体规定内容 企业设置自动售械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的部门办理经营场所变更,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动售械机设置明细表。 (二)设置自动售械机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包括产权文件、租赁合同、使用协议等)。 (三)每台自动售械机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四)自动售械机计算机管理系统说明。 (五)自动售械机管理制度。 (六)质量安全承诺书。 (七)经办人授权文件。 企业增加自动售械机的,可不再提交第(四)(五)(六)项材料;减少自动售械机的,可仅提交第(一)(七)项材料。 企业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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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备案变更。必要时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取消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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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一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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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发生变化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及变更内容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样表).doc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发证 制作变更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0
受理 对企业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查。 0
申请 企业提交备案资料。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需要现场检查吗?
解答 必要时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问题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解答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备案变更。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3号综合受理窗口;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公寓一号楼8楼813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公寓一号楼8楼813室
    电话:0531-870633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纬七路137号A111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纬七路137号A111室机关纪委
    电话:0531-8706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