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基本编码:370104031370109042000

实施编码:11370100004222436A4370109042000

事项版本:16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槐荫区公安分局户籍大厅(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188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槐荫区济齐路139号治安一中队
电话:053185981119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6年4月国务院第466号令发布,2014年7月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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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提出; 2.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自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doc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doc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自备 许可证.docx
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自备 无.docx
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自备 无.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依据法律时限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暂无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 0531875836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053112368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 工商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槐荫区济齐路139号治安一中队
    电话:0531859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