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966号1楼102室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无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其他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段店馨苑3号商铺则灵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845-2号奥纳佳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瑞欣花园1号楼108商铺爱尚动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首诺城市之光东门B座2-105商铺格莱美动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703号心仪动物医院中心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683号旺旺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纬十二路卢浮宫馆东南门263-12号维娅动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槐苑欣城1-101B凯恩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恒大世纪广场15-1-108心仪动物医院西客站店;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党杨路王府庄门头房11号宋氏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966号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一楼102室 电话:0531-8598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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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各直辖市和市(地、州、盟)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依法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明确养犬管理相关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职责职务,……各直辖市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城市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留检、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函〔1991〕6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狂犬病的防治管理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公安部门负责县以上城市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 |
| 具体规定内容 |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各直辖市和市(地、州、盟)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依法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明确养犬管理相关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职责职务,……各直辖市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城市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留检、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 |
| 具体规定内容 |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 |
| 具体规定内容 |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函〔1991〕6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狂犬病的防治管理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公安部门负责县以上城市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各直辖市和市(地、州、盟)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依法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明确养犬管理相关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职责职务,……各直辖市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城市养犬的登记管理、犬只留检、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等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函〔1991〕6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狂犬病的防治管理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公安部门负责县以上城市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项目: 各地自行规定。
收费标准: 各地自行规定。
收费依据:
依据内容:
收费项目: 各地自行规定。
收费标准: 各地自行规定。
收费依据:
依据内容:
受理条件
各地自行规定。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犬类准养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审批部门提供 | 是 | 示例:犬类准养证申请表.docx | 犬类准养证申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递交申请表 | 如实填写申请表信息 | - |
| 监管部门审批 | 审核申请表 | 5 |
| 核发犬类准养证 | 发证 | 3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槐荫区济宁路399号济南市槐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楼2号窗口 | 0531-87589648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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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段店馨苑3号商铺则灵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845-2号奥纳佳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瑞欣花园1号楼108商铺爱尚动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首诺城市之光东门B座2-105商铺格莱美动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703号心仪动物医院中心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683号旺旺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纬十二路卢浮宫馆东南门263-12号维娅动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槐苑欣城1-101B凯恩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恒大世纪广场15-1-108心仪动物医院西客站店;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党杨路王府庄门头房11号宋氏宠物医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966号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一楼102室
电话:0531-85981119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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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966号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一楼102室
电话:0531-871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