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

基本编码:370524032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MB2852645W4370524032001

事项版本:1245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槐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济南市槐荫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D区退役军人10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7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核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王府庄777号槐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东侧院内);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10号窗口
电话:0531-87052085;0531-8705209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鲁退役军人发〔2020〕5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工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因战因公负伤时所在的单位、负伤时间、负伤部位、残疾等级、申请辅助器具名称、联系电话,并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齐全的书面申请上报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书面材料或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查阅、核对申请人的残疾档案,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残情及所申请配置、更换、维修的康复辅助器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申请人最近一次《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印章)上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发送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留存一份,同时填制《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通知书》,发送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抄送配置机构。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通知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审批结果情况。 未经审核批准,残疾军人自行到配置机构进行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产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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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鲁退役军人发〔2020〕5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工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因战因公负伤时所在的单位、负伤时间、负伤部位、残疾等级、申请辅助器具名称、联系电话,并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齐全的书面申请上报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书面材料或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查阅、核对申请人的残疾档案,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残情及所申请配置、更换、维修的康复辅助器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申请人最近一次《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印章)上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发送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留存一份,同时填制《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通知书》,发送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抄送配置机构。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通知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审批结果情况。 未经审核批准,残疾军人自行到配置机构进行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产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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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有本省户籍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领取残疾抚恤金的残疾军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 原件 6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模板.pdf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png
个人申请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申请书.docx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申请书.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齐全的书面申请上报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
县级审查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的书面材料或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查阅、核对申请人的残疾档案,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残情及所申请配置、更换、维修的康复辅助器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申请人最近一次《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印章)上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
市级审核 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发送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留存一份,同时填制《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通知书》,发送至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抄送配置机构。 5
结果反馈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维修通知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审批结果情况。 5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槐荫区济宁路399号济南市槐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楼2号窗口 0531-8758964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王府庄777号槐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号窗口(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东侧院内);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10号窗口
    电话:0531-87052085;0531-8705209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王府庄777号槐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室(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东侧院内)
    电话:0531-8705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