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4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5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关于同意建设XXX公益性公墓的批复.doc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公益性公墓建设批复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 电话:0531-51808783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民〔2023〕7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城市公益性公墓根据服务逝者的区域范围由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公益性公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殡葬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62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殡葬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62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殡葬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62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殡葬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62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公墓发展规划^公墓选址不在本办法第五条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从事经营活动^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申请报告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1.申请报告.docx | 1.申请报告.docx |
| 《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2.《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docx | 2.《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docx |
| 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意见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意见 | 是 | 3.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意见.docx | 3.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意见.docx |
| 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 | 是 | 4.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docx | 4.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申请 | 申请 | - |
| 审核 | 审核 | 5 |
| 审批 | 审批 | 4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 | 0531-82078564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
电话:0531-51808783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二环西路10777号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二楼203室
电话:0531-5180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