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二楼基础教育科或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6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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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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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各市县自行制定.docx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中小学其他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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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二楼基础教育科 电话:0531-5180658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发〔200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发〔2004〕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十六) ...... 要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中小学生开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报表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申请人自备 |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部署开展相关评选活动,学生如实填报 | 是 |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设计.docx |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设计.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核公布 | 审核并公布结果 | 30 |
推荐 |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申报,进行遴选推荐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 | 0531-8207856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1677818(市中区);0531-85030075,0531-85030076(槐荫区);0531-87202022(长清区);0531-87712368(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学生个人是否可以随时申报? |
解答 | 不能。需要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由学校组织申报。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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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二楼基础教育科
电话:0531-51806587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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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二楼基础教育科
电话:0531-5180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