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备案

基本编码:373016007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3004190358D4373016007001

事项版本:1242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238号励新大厦1909室或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31号综合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9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238号励新大厦1909室
电话:0531-5180955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备案申请材料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提交 样表.docx 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备案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予以备案 3
受理 对申请备案的申请予以受理 15
审核 对申请备案的材料予以审核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238号励新大厦1909室
    电话:0531-51809558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办事大厅服务台
    电话:0531-5180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