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基本编码:37071501000502

实施编码:11370103MB286491034370715010005

事项版本:1243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行政审批服务区综合窗口6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不动产权证书.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https://isdapp.shandong.gov.cn/jmopenpub/jmopen_files/webapp/html9/lcsbdc/index.html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456号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12室或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层工程建设综合受理6号窗口
电话:0531-5180702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令号(文号)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16年1月1日公布,2024年5月9日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互换、调整协议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三)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四)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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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56号(2014年11月24日公布,2024年3月10日第二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第二款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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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第一款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第二款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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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 农民集体之间互换土地的; 2 土地调整的;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提供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事项会议决议表(示例).pdf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事项会议决议表.docx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提供 集体土地所有权互换协议(示例).pdf 集体土地所有权互换协议.docx
不动产权属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 不动产权证书.pdf 不动产权证书.pdf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有权部门核发。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df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df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从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空白样表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示例).pdf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 依据申请事项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1
审核登簿 审核是否符合登记条件。 1
缮证发证 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 0531-8207856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及各区分大厅地址联系电话
解答 1. 山东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市政务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电话:0531-68969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周末: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山东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经七路88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8号。电话:0531-68969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2号。电话:0531-82596270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4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531-82792173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2号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531-85559951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电话:0531-87589118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45,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31-66899233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北厅(齐鲁软件园往北300米)。电话:0531-88871536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1楼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十西路以东,通发大道以北,晶恒工业园向东约1500米)。电话:0531-66583067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 山东省济南市 莱芜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电话:0531-75686685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府前大街与文化路交汇处)。电话:0531-76895010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厅。电话:0531-83212157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济阳区市民中心二楼东大厅。电话:0531-84237706/84235836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4.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中段政务服务中心8楼。咨询电话:0531-87854138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与田园路路口东北角商河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1-84875568 工作山东省济南市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6. 山东省济南市南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办上海街28号,电话:0531-82157106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7. 山东省济南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市民服务中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456号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12室或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层工程建设综合受理6号窗口
    电话:0531-5180702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456号市中区自然资源局302室
    电话:0531-5180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