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373017029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3004197197M4373017029001

事项版本:1240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行政审批服务区综合窗口9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招标文件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综合受理9号窗口
电话:0531-5180786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建设部令第8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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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建设部令第89号,2019年3月13日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招标文件 原件 6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自备 国家简明施工招标文件范本(1).doc 国家简明施工招标文件范本(1).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受理文件 0
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备案 0
办结 /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 0531-8207856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综合受理9号窗口
    电话:0531-5180786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办事大厅服务台
    电话:0531-5180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