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保教费

基本编码:37050500100801

实施编码:11370103MB286827674370505001008

事项版本:12429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区属各幼儿园(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部或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1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保教费名单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部
电话:0531-51806618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办字〔2018〕71号
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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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发布令号(文号)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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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发布令号(文号)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办字〔2018〕71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主要任务 (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4.完善资助体系。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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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由全国资助中心制定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备案表 (1).docx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备案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免保教费备案 对各市上报的免保教费情况备案 15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 0531-8207856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是否需要乡镇街道盖章的证明材料
解答 不需要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部
    电话:0531-51806618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7号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部
    电话:0531-5180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