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附楼111室或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主楼三层2、3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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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请(在职人员死亡)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中心北附楼111室 电话:0531-82078698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5〕1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5〕1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丧失中国国籍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死亡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院出具 | 是 | 死亡证明(示例样表).docx | 死亡证明(空白样表).docx |
继承人身份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能够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文件 | 是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结婚证、户口本等能证明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的材料 | 是 | 结婚证(示例样表).docx | 结婚证(示例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申请 | 单位到社保前台或通过网上经办系统,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申请业务办理 | 1 |
受理 | 社保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单位申请 | 1 |
审核 | 业务审核 | 2 |
办结 | 审核完成,业务结束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 | 0531-82078564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1677818(市中区);0531-85030075,0531-85030076(槐荫区);0531-87202022(长清区);0531-87712368(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中心北附楼111室
电话:0531-82078698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办事大厅32号“办不成事”窗口
电话:0531-81751929济南市市中区四里村156号万科悦峰3号楼(八一银座西临)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