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基本编码:37201491900201

实施编码:1137010200419525545372014919002

事项版本:12406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甸柳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电话:0531-8185677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发〔2004〕3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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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8〕77号
具体规定内容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相关扶持政策受理; 二、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发布; 三、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四、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五、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六、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失业登记等事务; 七、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九、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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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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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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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鲁政发〔2004〕3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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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70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第一款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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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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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有招聘意愿的各类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网上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原件 0 电子 其他 在山东公共招聘网在线填写 网上招聘岗位信息样表.docx 网上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0
审核 对单位发的招聘信息进行审核 0
受理 单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历下区司法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0531-8858932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中部片区):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网站无法登陆怎么处理?
解答 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531-51788376帮助解决。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电话:0531-8185677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甸新中路13号甸柳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电话:0531-8185677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