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 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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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无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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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咨询辅导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税服务厅219 电话:0531-8118216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办法所称涉税信息查询,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外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可以查询的信息包括由税务机关专属掌握可对外提供查询的信息,以及有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信息。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办法所称涉税信息查询,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外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可以查询的信息包括由税务机关专属掌握可对外提供查询的信息,以及有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信息。 第六条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应当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途径及时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第七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第八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书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 (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书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示例.docx |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docx |
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样本.doc | 无样本.doc |
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样本.doc | 无样本.doc |
相关证明资料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样本.doc | 无样本.doc |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示例.docx |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送达 | 送达 | 0 |
受理并审查 | 受理并审查 | 20 |
申请 | 申请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济南市历城区舜泰北路1001号 | 0531--61363122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 0531--81691023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涉税信息查询适用范围是怎样? |
解答 | 适用于社会公众查询依法公开涉税信息以及纳税人查询自身的各类涉税信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涉税咨询、向其他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等情形,税务总局已有相关制度规定。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咨询辅导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税服务厅219
电话:0531-8118216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