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完成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5.已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资产清算报告书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有资质的清算组织出具 | 是 | 资产清算报告书(示例范本).jpg | 资产清算报告书(空白样表).jpg |
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说明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可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厅”下载 | 是 | 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说明(示例样表).doc | 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说明(空白样表).doc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无 | 其他 | 可从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厅”下载 | 是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示例样表).JPG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空白表格).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作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决定 | 0 |
受理 | 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办理范围进行审核 | 0 |
申请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下区司法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 0531-8858932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23,0531-85964855,0531-58296573,0531-8486576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注销宗教团体应当如何办理? |
解答 | 注销宗教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1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