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基本编码:37203603400201

实施编码:11370102MB2865411J4372036034002

事项版本:12446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咨询医保窗口25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9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90 自然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医保综合窗口9号、10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医保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医保综合窗口
电话:0531-5869261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jnlxybjyf@jn.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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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规、齐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docx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docx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docx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docx
单位人员花名册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单位人员花名册.xlsx 单位人员花名册.xlsx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docx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docx
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docx 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docx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docx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docx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docx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评审、公示 受理申请、 现场评审、官网公示 45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0531-8858932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新增协议医疗机构申请一年几次?
解答 工作日随时受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医保综合窗口9号、10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医保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医保综合窗口
    电话:0531-5869261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jnlxybjyf@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历下区医疗保障局4楼409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中国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历下区医疗保障局4楼409室
    电话:0531-86922386
    电子邮箱:jnlxybjyf@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