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同意备案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并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当地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并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当地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宗教教职人员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并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当地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表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据实提供 | 是 | 附表3.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表.docx | 附表3.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表.docx |
拟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省、市宗教团体核发 | 是 | 身份证复印件.jpeg | 户口簿复印件.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对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作是否备案决定 | 0 |
受理 | 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 0 |
申请 | 宗教教职人员提交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下区司法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 0531-8858932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23,0531-85964855,0531-58296573,0531-8486576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是否可以不经过拟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 |
解答 | 不可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1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