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基本编码:373017018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2MB2798570M4373017018001

事项版本:1243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住建窗口42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2号住建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1-84231270
网址:http://www.jinan.g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6月1日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主席令21号(1999年8月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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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6月1日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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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主席令21号(1999年8月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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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事宜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前应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文件)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内容真实有效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前应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文件).zip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前应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文件).zip
已成立或组建施工招标组织机构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组建文件等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内容真实有效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png 营业执照.png
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doc 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 0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审批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 1
办结 /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0531-8858932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2号住建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1-84231270
    网址:http://www.jinan.g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7层1717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1-8179170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