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咨询区综合咨询窗口39号、40号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审核同意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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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9、40号综合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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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4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第14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0号通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宗教事务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50号通过,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1.完成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5.已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资产清算报告书 | 原件 | 3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资产清算报告书.docx | 资产清算报告书.docx |
| 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说明 | 原件 | 3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说明.doc |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说明.doc |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3 | 纸质 | 无 | 其他 | 自备 | 是 | 团体注销申请表.JPG | 宗教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经审核后,决定是否同意 | 8 |
| 受理 | 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办理范围进行审核 | 2 |
| 申请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 0531-8858932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注销宗教团体应当如何办理? |
| 解答 | 注销宗教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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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9、40号综合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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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十楼1005室
电话:0531-88151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