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在线预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2楼1215室社会事务与社会救助科;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确认孤儿身份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电话:0531-8815121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办发〔2011〕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建立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孤儿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0〕5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办发〔2011〕4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建立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孤儿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办发〔2010〕5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中关于发放对象范围的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其他 | 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儿童主任向申请人提供表格并指导申请人填写。 | 是 | 空白样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doc | 空白样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3.确认 | 县级民政部门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 5 |
2.审核 | 对申请人的情况进一步核实,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9 |
1.申请 | 由孤儿监护人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下区司法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 0531-8858932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中部片区):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孤儿基本生活费如何申请办理? |
解答 |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电话:0531-8815121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815121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