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519房间。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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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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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519房间。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电话:0531-885426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563号令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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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8年 第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 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驾驶人身份证明; (二)驾驶证; (三)身体条件证明。 第二十五条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 第二十六条 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或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驾驶人应当及时到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 第二十八条 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 符合规定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补发驾驶证,原驾驶证作废。 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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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档案记载的信息有误。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身份证明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身份证明复印件 | 是 | 身份证明复印件_副本.jpg | 无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 是 | 换证申请表.jpg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业务申请表.docx |
1寸照片 | 原件 | 2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个人1寸免冠照片 | 是 | e2aa1aee91027a751332793c79179b0.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岗审核《申请表》、身份证明、驾驶证和1寸证件照。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在《申请表》“受理岗签章”栏内签章。 | 2个工作日 | 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同时收回原驾驶证。 |
办结 | 复核资料,装订档案 | 2个工作日 | 将下列资料装订存档: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原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除外)。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下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历山路151号103室。 | 0531-8858692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办理驾驶证时,去什么地方体检 |
解答 | 乡镇或社区以上医疗机构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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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519房间。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电话:0531-8854267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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