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基本编码:370102014370132014000

实施编码:11370102004195327w2370132014000

事项版本:1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业务科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从受理之日到作出决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乙种证.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电话:0531-8128041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228号
具体规定内容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 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申请的电视剧剧目须已获得总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新).doc 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新).doc
书面申请报告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TG 323.2.40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办理规程.doc
编剧授权书 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TG 323.2.40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办理规程.doc
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TG 323.2.40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办理规程.doc
制作资金落实相关材料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TG 323.2.40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办理规程.doc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TG 323.2.40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办理规程.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申请机构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市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省广电行政部门受理。受理时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个工作日 如果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合格补充材料
审查与决定 审查决定 18个工作日 如果材料合格审查通过拟制决定书,审查不通过不予决定或退回
制证与送达 制证、发证 1个工作日 核发《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历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历山路151号103室 0531-8858692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0531-85964813,0531-81171234,0531-84860128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申请电视剧乙种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解答 参见材料目录

咨询方式

  • 电话:0531-8128041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