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

基本编码:37302200700101

实施编码:11370102004195327W4373022007001

事项版本:1241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2楼1215号房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电话:0531-8128042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旅行社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旅行社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存款单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经营场所证明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住建部门核发
分社经理劳动合同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4、分社经理劳动合同(示例样表).pdf 文件一.docx
分社经理身份证明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分社经理履历表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2、分社经理履历表(示例样表).pdf 2、分社经理履历表(空白表).docx
分社营业执照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行政审批局核发
分社经理身份证明(均需提供)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核发 2、分社经理身份证明(示例样表).pdf 文件一.docx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均需提供) 原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行政审批局核发 1、《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示例样表).pdf 文件一.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决定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0
审查 全年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组建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0
受理 收件并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中部片区):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历下区司法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0531-8858932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7、68综合咨询窗口
    电话:0531-8128042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128042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