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

基本编码:370102009370717121000

实施编码:11370102MB2798570M4370717121000

事项版本:3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住房保障科;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审核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住房保障科;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住房保障科
电话:0531-6865796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令号(文号) 济政办发〔2018〕3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2个月内会同区住房保障管理等相关部门完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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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资格复审时点原则上与租赁合同期限想衔接。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租赁家庭应当提前3个月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1 纸质 A4纸复印 申请人自备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身份证示例样表.jpg
户口簿 复印件 1 纸质 A4纸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居民户口簿 示例样表.doc
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纸 申请人自备 民政局 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示例样表.docx
其他审核机关需要认定的资料 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其他审核机关需要认定的资料 示例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 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进行资格复审 60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通过的下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复审审核表》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103室 0531-8858692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0531-81691000 (历下区法院), 0531-85964813 (天桥区法院)、 0531-81171234 (济阳区法院)、0531-84860128 (商河县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因工作原因,想调换住房可以吗
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发生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就业、子女教育等原因需调换住房的,原则上在原配租住房入住满一年后,到所在小区受托管理机构申请,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可进行调换。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住房保障科;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东青龙街42号住房保障科
    电话:0531-6865796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