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住建窗口42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招标文件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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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2号住建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1-8423127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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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设部令第8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设部令第89号,2019年3月13日二次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招标文件 | 原件 | 6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国家简明施工招标文件范本(1).doc | 国家简明施工招标文件范本(1).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受理 | 受理文件 | 0 |
| 招标文件备案 | 招标文件备案 | 1 |
| 办结 | /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 0531-88589320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2号住建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6-8号院内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1-8423127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31-8179170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