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历下区卫生健康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部门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73号卫生健康局5楼511房间;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窗口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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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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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科 电话:0531-8810351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8月国务院令第38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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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职乡村医生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再注册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材料 | 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样表).doc 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样表).doc | 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doc 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样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受理、办结 | 接收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出具办理结果 | 1个工作日 | 办结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历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历山路151号103室 | 0531-8858692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阳区人民法院 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 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 0531-81691000 0531-85964813 0531-81171234 0531-8486012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能否当场办理 |
解答 | 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理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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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科
电话:0531-8810351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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