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市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4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E12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无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窗口领取0邮寄送达网站下载6/index.html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1001号;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综合业务窗口E12 电话:0531-68966182 ;0531-12366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index.html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样本.doc | 无样本.doc |
| 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样本.doc | 无样本.doc |
| 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相关信息及其所属单位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样本.doc | 无样本.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复核 | 复核 | 0 |
| 处理和结果反馈 | 处理和结果反馈 | 0 |
| 调查 | 调查 | 0 |
| 受理 | 受理 | 10 |
| 申请 | 申请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55号 | 0531-1236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纳税服务投诉包括哪些内容? |
| 解答 | (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言行进行的投诉; (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进行的投诉; (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的其他投诉。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1001号;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综合业务窗口E12
电话:0531-68966182 ;0531-12366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index.html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1001号;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省市综合业务专区综合业务窗口E12
电话:0531-68966182 ;0531-12366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