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移交档案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基本编码:000175103003A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477Q3000175103003

事项版本:1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档案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省档案局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样本.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关于允许档案延迟进馆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电话:0531-68966371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示例样表).docx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空白表格).docx
申请延期进馆的档案全宗介绍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档案全宗介绍(示例样表).png 档案全宗介绍(空白表格).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1
审查 按照内部工作流程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1
作出决定 将审查意见报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88;0531-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 147 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 110 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 9 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000 ( 历下区 ) ;0531-85964813 ( 天桥区 ) ;0531-81171234 ( 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电话:0531-68966371

投诉方式

  • 电话:0531-5170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