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首次申请

基本编码:00011713000202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6094P3000117130002

事项版本:3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证 样表.pn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决定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6382;0531-6896636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车辆轴载质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运输路线中的道路、道路桥梁技术状况能够满足特殊车辆安全行驶需要 3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下载空白样表,填写后提交 特殊车辆申请书.docx 特殊车辆申请书.docx
通行时间和行驶路线、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提交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包括通行时间示意图、行车路线);所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保护措施方案;事故预警和应急加固方案 通行时间和行驶路线、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docx 通行时间和行驶路线、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docx
对桥梁安全的影响评估报告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委托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与评估报告后提交 对桥梁安全的影响评估报告.docx 对桥梁安全的影响评估报告.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 -
办结 对申请作出许可决定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申请人在办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时应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解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规定,申请人在办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时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证明文件。3.公安交警部门证明文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包括通行时间示意图、行车路线);所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保护措施方案。4.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还应提交由第三方单位的安全检测与评估报告或桥梁原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安全意见、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和事故预警和应急加固方案。
问题 准予许可后,申请人如何获取电子证照?
解答 申请人可通过“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我的证照”领取电子证照。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6382;0531-68966364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689664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