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

基本编码:00012610400201

实施编码:11370100614140884L3000126104002

事项版本:1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96号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大厅516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4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样本.docx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96号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大厅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20〕第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黄金进出口和公益事业捐赠黄金制品进口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受理和审批。   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受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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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具体规定内容 附件第216项: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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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20〕第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黄金进出口和公益事业捐赠黄金制品进口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受理和审批。   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受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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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20〕第3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第七条 黄金进出口和公益事业捐赠黄金制品进口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受理和审批。   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受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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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具体规定内容 附件第216项: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实施机关: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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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
发布令号(文号) 〔2016〕第9号
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决定开展《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以下简称《准许证》)“非一批一证”(正、背面样式见附件)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按照《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申请“非一批一证”《准许证》。 二、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准许证》可以在有效期内、不超过规定数量和批次报关使用。具体做法是,海关在《准许证》正本背面“海关验放签注栏”内逐笔签注核减进(出)口的数量,报关批次最多不超过12次。 三、“非一批一证”《准许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逾期自行失效。 四、在“非一批一证”《准许证》允许进(出)口的数量、批次未使用完之前,海关留存每次已签注的“非一批一证”《准许证》复印件。“非一批一证”《准许证》允许进(出)口的数量、批次核扣完毕,由海关收存。 五、“非一批一证”《准许证》未使用过或未使用完毕的,被许可人应在《准许证》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回核发机构。 六、实行“非一批一证”《准许证》管理试点海关为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海关。其他海关,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七、实行“非一批一证”《准许证》管理试点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对核发的《准许证》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非一批一证”《准许证》的被许可人,应在“非一批一证”《准许证》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情况(包括批次、验放日期、实际进出口数量等)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八、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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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库申请表(一批一证、非一批一证)、商业合同、相应发票(非一批一证、出口)相应表格要素齐全,内容完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表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及各地市分行 申请表 实例.doc 申请表 实例.doc
商业合同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合同模板.doc 合同模板.doc
商业发票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商事证明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与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涉外单据种类繁多,企业需根据自身的认证需求自备,无固定模板,以商业发票为例上传示例范本,仅供参考。 发票模板.jpeg 发票模板.jpe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企业申请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 -
地市分行受理 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信息 7
分行审核 地市分行出具的受理书、企业申请表及相关信息、发票合同和申请书。 15
行政许可决定 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2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010-6601271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96号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大厅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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