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统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省市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窗口Z07、Z04、Z01、Z03、Z02、Z05、Z06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4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上门服务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奖励告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jntj.jinan.gov.cn/col/col窗口领取8公告送达90/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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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G1127房间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G1127房间 电话:0531-68966371;0531-51700236;0531-51700225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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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申请表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在官方网站下载填写 | 是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示例样表).docx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空白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决定 |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 2 |
| 审批 | 对奖励申请进行审批 | 10 |
| 申请 | 举报人提出申请 | 2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 0531-68967466;0531-6896746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什么情况属于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举报有功? |
| 解答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报,经统计部门检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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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G1127房间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G1127房间
电话:0531-68966371;0531-51700236;0531-51700225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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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G1127房间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G1127房间
电话:0531-51702170
网址:http://jntj.jinan.gov.cn/col/col30924/index.html?tdsourcetag%EF%BC%9D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