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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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9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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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无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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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无 电话:51705259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无 |
具体规定内容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办发〔2022〕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五)实行普惠化就业创业政策。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在山东就业创业,均可同等享受属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政策清单由设区的市统一公布。 (九)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对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对创业失败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发〔2015〕2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残疾人毕业生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本人《残疾人证》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孤儿毕业生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外省生源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外省生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所在地民政部门 | 是 | 证明材料.png | 证明材料.pn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省级备案拨付资金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乡村振兴局对公示后的各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备案,并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各学校。 | 9 |
市级复核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主校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复核工作。 | 5 |
学校审核 | 各学校及时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 | 4 |
毕业生申请 |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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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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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求职创业补贴可以享受几次 |
解答 | 求职创业补贴只可以享受一次,且必须在毕业学年提出申请。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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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无
电话:51705259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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