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综合窗口E05到E08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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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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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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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综合窗口E05-08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综合窗口E05-08 电话:0531-62356227;0531-12328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第三款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 第一款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机动车维修承诺项目公示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准备 | 是 | 机动车维修承诺项目公示表.doc | 机动车维修承诺项目公示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受理业户提交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备案材料,并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符合受理条件的,业务受理窗口人员予以受理。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人员告知不予受理决定,并解释相关原因。 | 0 |
办结 | 工作人员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形式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形成《汽车维修公示承诺项目报备表》。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司法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与行业公布标准以及备案标准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
解答 |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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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综合窗口E05-08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综合窗口E05-08
电话:0531-62356227;0531-12328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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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四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6896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