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基本编码:000118220004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900723000118220004

事项版本:26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1.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36号东楼1楼综合服务大厅1、2、3、4号窗口;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综合窗口E05到E08。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网约车运输证.jpe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其他

咨询方式 电话:0531-81270922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具体规定内容 发展改革、价格、通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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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符合营运车辆环保、安全技术标准,且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不超过3年。^ (三)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非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车辆购置价格(不含购置税)不低于10. 5万元; ^(四)具备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以及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 (五)安装符合相关部门技术要求的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包括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发票打印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15日)、人脸识别、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接入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并可实时发送位置信息等运营数据。^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样表).docx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空表).docx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示例样本).jpg
运营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示例样表).jpeg
运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机动车登记证书.png
计价器检定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督部门核发 计价器检定证书.jpg
入网营运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入网营运合同(风险约定).bmp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jpeg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jpeg
车辆挂牌后的彩色照片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车辆45度照片.jpg
车辆购置发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购车发票.jpg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车辆保险证明材料.jpg
卫星定位行车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安装情况证明及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出租车企业(车辆)补发、换发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样表).docx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空表).docx
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示样).docx 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docx
原车主出租车道路运输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道路运输证.jpg
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山东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山东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示例).docx 山东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书.docx
出租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退出市场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出租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示例样本).pn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核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许可或备案决定,送达准予许可或备案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或备案的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备案决定书》。 -
决定 1.做出准予许可或备案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及其他相关文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或备案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备案决定书》。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0531-6896746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 147 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0531-81691000 ( 历 下 区 ) ;0531-85964813 ( 天 桥 区 ) ;0531-81171234 ( 济 阳 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电话:0531-81270922

投诉方式

  • 电话:0531-6235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