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安全确认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邮寄地址: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电话:0531-62356718;0531-68966368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智惠导服版块: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法定资格,具备从事该项活动的行为能力^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具备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和保证车辆安全通行的措施^不违反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不违反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技术安全评估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中介机构货法定机构产生 | 是 | 安全评估报告.doc | 安全评估报告.doc |
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文本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企业自行编制 | 是 | 施工现场管理方案.png | 施工现场管理方案.png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委托书(示样).docx | 委托书(示样).docx |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营业执照.jpg | 营业执照.jpg |
申请人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jpg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jpg |
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申请书(样表).doc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申请书.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出具确认书 | 1 |
审核 | 审核申请人提交施工现场管理方案等资料。 | 1 |
受理 | 申报资料齐全,进行受理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行政复议立案窗口,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 0531-68967465、6896746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 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55(天桥区);0531-58296573、0531-58296565(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桥梁类型如何划分? |
解答 | 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邮寄地址: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电话:0531-62356718;0531-68966368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智惠导服版块: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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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邮寄地址:解放东路1号 A507;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08窗口
电话:0531-6235619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264&userids=G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