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基本编码:372014924002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84H3372014924002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 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智惠导服版块: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5〕3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五)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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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5〕3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五)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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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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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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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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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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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成立。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事业单位法人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由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核发 事业单位法人证范本.png 事业单位法人证范本.pn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后审核办理,并告知参保单位办理结果 社会保险登记 0
参保单位网上或现场提交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 - -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 -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开户所需材料
解答 《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智惠导服版块: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投诉受理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投诉受理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