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1 自然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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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智惠导服版块: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5〕3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五)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5〕3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五)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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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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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第一款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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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成立。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事业单位法人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由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核发 | 是 | 事业单位法人证范本.png | 事业单位法人证范本.pn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后审核办理,并告知参保单位办理结果 | 社会保险登记 | 0 |
参保单位网上或现场提交材料 | 社会保险登记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开户所需材料 |
解答 | 《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原件,《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智惠导服版块: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投诉受理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投诉受理窗口
电话:0531-12345
网址: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