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新设)

基本编码:00011824900301

实施编码:11370100MB2866094P3000118249003

事项版本:2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09: 00-12: 00,下午13: 00-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水上水下许可证.jpe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6364;0531-6896639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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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一九五七年九月七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一日交通部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除军事舰艇和木帆船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内河的沉船,包括沉船本体、船上器物以及货物都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者工程建筑的沉船,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申请期限和打捞期限,通知或公告沉船所有人。 沉船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申请和进行打捞;否则,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可以进行打捞或者予以解体清除。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第五条规定范围的沉船,沉船所有人应当自船舶沉没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打捞计划和完工期限,经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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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九条 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时,应当在作业或者活动区域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通航安全。前款作业或者活动完成后,不得遗留任何妨碍航行的物体。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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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根据需要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第七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二)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三)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第八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第十条 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第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颁发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许可证。 对通航安全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许可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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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全文(第三十一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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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2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根据需要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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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 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2. 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3. 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书(示例).doc 申请书(空白).doc
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受理申请材料 -
审查 对受理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查 2
作出许可决定 决定是否同意颁发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3
颁发许可证件 颁发许可证件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书昌街657号金璟广场1号楼1楼综合法律服务大厅07、08窗口 0531-6896746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哪些施工作业需要办理该许可?
解答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根据需要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服务专区综合受理业务窗口Z01-Z07
    电话:0531-68966364;0531-6896639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xzspfwjjtysthjc@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6896642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